低溫沖擊試驗的定義
低溫沖擊試驗:低于10攝氏度的沖擊試驗為低溫沖擊試驗。
低溫沖擊試驗中,試樣應在規(guī)定溫度下保持足夠時間,以使試樣整體達到規(guī)定的均勻溫度。如果使用液體介質時,保溫時間應不少于5min;使用氣體介質時,保溫時間不少于20min。同時,用于移取試樣所用的夾具也應放于相同溫度的冷卻介質中,確保與介質溫度基本相同。
對于低溫沖擊試驗,從冷卻裝置中移出的試樣溫度會回升,從而偏離實際規(guī)定的低溫溫度。如果試樣從液體介質中移出至打擊的時間在2s之內(nèi),從氣體介質裝置移出至打擊的時間應在1s之內(nèi),試樣溫度的回升可以忽略。這種操作方法稱為"直沖法",一般帶有自動送樣裝置的沖擊試驗機可以滿足上述要求,它的試樣從冷卻裝置中提前移動,以保證與擺錘下落打擊時間同步。
如果沒有條件滿足上述時間要求,為了盡量減少偏離的溫度,可將試樣冷卻至低于規(guī)定的溫度以補償打斷瞬間的溫度損失,這種操作方法稱為“過冷法”。采用
“過冷法”, 也必須在3 ~ 5s內(nèi)打斷試樣,如果試樣從冷卻介質中取出后5s內(nèi)擺錘末放下,則停止試驗,將試樣重新放回到冷卻介質中保溫。
有哪些低溫沖擊試驗方法
主要有兩種方法:氣體法和液體法。
氣法分為兩種方式,一種是手動轉換,在高溫箱和低溫箱之間轉換產(chǎn)品;另一種是沖擊試驗箱,通過開關冷熱箱循環(huán)風門或其他類似手段實現(xiàn)溫度轉換。溫度上限和溫度下限是產(chǎn)品的儲存頂點溫度值。
液體法在吊籃式中實現(xiàn),將產(chǎn)品放入吊籃中,根據(jù)需要浸入不同溫度的液體中。適用于玻璃金屬密封件及類似產(chǎn)品。
冷熱沖擊試驗是一種加速試驗,模擬車輛內(nèi)大量緩慢的溫度循環(huán)。與實際車輛溫度循環(huán)相對應,以更快的溫度變化率和更寬的溫度變化范圍加速是可行的。失效模式為老化和不同溫度膨脹系數(shù)引起的材料開裂或密封失效。該試驗將導致機械瑕疵(裂紋),不需要帶電作業(yè)。
對于特定時間內(nèi)的快速溫度變化,手動切換時間一般設置為2 ~ 3分鐘,自動小于30秒,小試件小于10秒。溫度沖擊試驗一般來說也屬于冷熱沖擊試驗。
本次試驗需要考慮幾個重要參數(shù):循環(huán)次數(shù)、溫度轉換時間、溫度保持時間和溫度限值(因此,本次試驗為貯存試驗,因此其限值為貯存頂點溫度值)。參考設置如表所示,具體循環(huán)數(shù)來自加速度模型計算的經(jīng)驗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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